近年来,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价格剧烈波动,吸引了不少人参与“挖矿”和“炒币”,在我国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已被明确界定为非法金融活动,挖矿炒币不仅面临巨大的财产风险,更触碰了法律红线。

政策明令禁止,法律定性清晰
2021年9月24日,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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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比特币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,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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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,一律严格禁止,坚决依法取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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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服务同样违法,对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,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。
“挖矿”活动被全面整治
2021年9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,将“挖矿”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,明令全面整治,原因在于:
- 能源消耗巨大: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耗电量大,与我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背道而驰;
- 不利于“双碳”目标:大量能源消耗增加碳排放,影响碳达峰、碳中和目标的实现;
- 扰乱金融秩序:挖矿衍生的炒作行为助长了投机风气,偏离实体经济。
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,参与虚拟货币“挖矿”均不受法律保护,相关项目将被依法关停,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。
参与炒币的风险由参与者自行承担
根据监管规定,任何自然人、法人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,均存在法律风险,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,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,这意味着:
- 财产损失难以追回: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,一旦交易平台跑路、系统崩盘或遭遇诈骗,投资款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挽回;
- 可能涉嫌刑事犯罪:不法分子常以虚拟货币为幌子实施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、洗钱等犯罪活动,参与者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沦为受害者甚至“帮凶”;
- 个人信息安全隐患:注册交易平台需提交身份信息、银行账户等敏感数据,极易造成信息泄露和资金被盗。
常见骗局警示
不法分子往往以“高收益、稳赚不赔”“躺赢挖矿”“拉人头返利”等说辞诱导公众参与,其本质多为庞氏骗局或传销陷阱,广大群众应警惕以下话术:
- “国家即将放开虚拟货币交易”(虚假信息);
- “云算力挖矿,日收益可观”(典型骗局);
- “推荐好友注册即可获奖励”(涉嫌传销)。
理性投资,远离虚拟货币
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:
- 珍惜个人征信和财产安全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;
- 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进行投资理财;
- 发现非法虚拟货币交易、挖矿等活动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;
- 已经参与的,应立即停止,妥善保留证据,必要时报警求助。
虚拟货币不是“财富密码”,而是风险重重的陷阱,挖矿炒币不仅不受法律保护,组织相关活动更属违法行为,天上不会掉馅饼,守住钱袋子,远离虚拟货币,才是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理性选择。
(本文仅供普法宣传参考,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