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上流传一则消息称,GL数字交易所计划发行一款名为“10块币”的虚拟货币,引发部分投资者关注,对此,需明确的核心结论是:无论其名称如何,虚拟币发行交易本质上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触碰了我国金融监管的明确红线,不存在合法发行的可能。

从监管定性来看,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门早在2013年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、2017年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、2021年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中,反复明确: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,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,不受法律保护,参与此类活动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
网传的“10块币”,本质上仍属于虚拟币范畴——这类“币”没有实际价值支撑,发行主体也无需遵守金融机构的合规要求,往往是项目方或交易所圈钱的工具,其风险显而易见:一是价格波动剧烈,无监管的虚拟币价格易被操控,可能瞬间归零;二是交易平台无资质,若GL数字交易所未在我国监管部门备案,其发行、交易虚拟币的行为本身就违反规定,投资者资金安全无法保障;三是涉嫌违法犯罪,虚拟币常被用于洗钱、非法集资等活动,破坏金融秩序。
值得警惕的是,我国境内从未批准任何虚拟币交易所开展业务,境外虚拟币交易所也无法在境内合法运营,网传的GL数字交易所,大概率属于未备案的境外交易平台,其发行“10块币”的行为,本身就属于监管打击的范畴。
监管部门多次强调将持续打击虚拟币交易炒作等非法金融活动,广大投资者应认清虚拟币的非法属性,切勿被“高收益”噱头诱惑,远离虚拟币发行、交易等活动,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