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《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》等规定,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,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属性和效力,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,任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同时还可能滋生非法集资、诈骗、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,给参与者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风险。

中币交易所等所谓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未获得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法牌照,其运营不受法律保护,平台资金安全、交易规则均存在极大不确定性,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,广大群众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,自觉抵制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,切勿下载任何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应用程序,避免陷入非法金融陷阱,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,共同守护健康有序的金融环境。
请务必遵守国家金融监管政策,远离虚拟货币交易,选择合法合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。